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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分生者       文/CT.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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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我喜歡爵士樂,原因不明確,但那是我對自己說的。

  倘若你問我,關於爵士樂的美妙之處,我能為你說上整夜。

 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裡,平均每日上演兩種角色,那也太平凡了。

  討厭平凡,得把自己丟進一個快速長大的地方。

  在以前工作的公司,有個女同事告訴我,這個工作太痛苦,得虛偽行事,她渴望做自己,但多年下來,她依然在,成績並不格外亮眼的她,我不明白她為何還不離開。

  另外一個,告訴我誰得到比較多的愛戴與照顧,這話是偶爾才說,她習慣裝乖,然後偷偷嫉妒,但卻不曾聽她說過,她收下多少別人也沒有的好處。

  那我呢?我做什麼?我耽溺觀察人性的惡趣味中,有些人犯賤,對一針見血的回應又愛又恨,而部分人自尊高貴,我不太附和,單純的聆聽讓他們更想傾訴。

  這角色很狡猾,在我無聊想聽的時候,歡迎你們;不想聽的時候,誰都不在我眼裡。

  善良,卻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
  看書的時候,心情格外的寧靜,我說的書,是紙本書。曾經遇過個冠冕堂皇的說法,認為紙本書砍伐樹木不環保,我得到一個理所當然的機會,問他大號的時候用不用衛生紙擦屁股?對方錯愕的表情,我心情飛揚得像是搶到好劇本的大牌演員。

  偶爾我選擇,帶本書到咖啡廳待著,其實我可以在家看,甚至可以在超商外面座椅看,為什麼非得花杯咖啡錢才甘願?

  也許我會幫自己拍張漂亮的照片上傳,讓人感覺我很有質感。但有時候只是沉默的看書,隱身於異次元,儘管那天我穿上最喜歡的花洋裝,卻只有咖啡廳的店員看到。

  每個當下,我都浸淫在自己的角色裡。視覺畫面,不需要相機,就在腦海裡,喜歡自己呈現出的各種狀態,毫不懷疑自己就是人生大戲的掌鏡人。

  家裡的環境不好,因為工作我放棄不少東西,白天樂觀進取的姿態,像夕陽西下的漸層,夜裡我經常哭泣。看過那些灑狗血的電視劇嗎?我就套進任選的情節裡,一切合情合理,因為我很小就知道,電視劇演的再誇張,真實世界裡的某個地方,也上演著同樣的戲碼。

  我只是想哭而已。

  老家附近的菜市場,路口總有幾個拿著夾板,頭頂大太陽,滿身大汗,逢人就鞠躬,試圖求一張問卷的機會。在我沒做過這件事之前,我經常好奇那些掛在臉上的笑容,發自內心,或者只是像暫時性的紋身貼紙,猜臆要多少汗水洗刷後會消失不見?

  我不記得他們的臉,但記得襯衫背面的水漬印,我不認識他們,卻到現在還記得他們謙卑恭維的模樣。

  後來我親自體驗了做問卷的工作,即便那只是工作的某個環節,並非絕對必要,但在那當下,我進入的角色是什麼?

  最初是需要調適的,這冷漠的社會,總需要有人渴望奇蹟,你咬著眼淚翻閱無數篇勵志文,後來學到的一門技能,是漠視冷漠的人,用微笑築撐的稱之為教養,但在心裡,不過是真正接受了這個冷漠的社會。無論如何,我們都需要與冷漠共存。

  大約是在小學三年級的時候,班上有個漂亮的女同學經常咬指甲,那時的我,短暫當過現今所稱之為的邊緣人,但我不甘於這個角色,於是我也開始咬指甲,等長大到足夠徹底理解咬指甲並不會讓人變得受歡迎,我卻改不掉了。

  為了這個壞習慣,不曉得被多少人碎念過,我所聽過最奇妙的某人說出的一句話,是每個咬指甲的人,心裡都有一個別人進不去的地方。

  老實說,當時我愣住,把這句話放進心底了,回憶像精心後製的電影忽明忽滅,那時候我在副駕駛座,凝固的時間我不知道對方是否感覺到?身旁開車的人似乎並不是我的誰,交情清淡的朋友吧?他說的話,比他的人留下的印象更深刻。

  按照這個模式,趁著我倆在昏黃街燈中,筆直街道上行駛的房車裡,很多情愫都是從這裡開始滋生的。曖昧本質是庸人自擾,很多人都用嘴巴或手指渴望找個懂自己的人,我一直認為是荒謬之論,連我自己都不了解自己了,又有誰能夠懂我心裡真正的想法?

  每個目的地都是有終點的,最後什麼也沒發生,我說了再見,這個人是否曾經有拉住我的慾望?我永遠不會有答案,但我並不追究,畢竟那時候,我是認真想逃的,而我也真正逃了,再也沒接過他的電話。

  是誰允許你,隨便揣測我的內心?

  幾年後,在一個拍賣雜貨集會的場合裡看見他,身邊跟個女孩手牽手,他的身材更好了,髮型也變時髦了。

  明明經常忘東忘西,但對於那些短暫飄過的輪廓或人物,記憶卻很牢固,原來想要讓一個人對你印象深刻,比起見面次數頻繁,更重要的是攪動頻率。

  我很故意從他旁邊走過,和他四目相交,我想要他看到,也想要確認某種我自己也不太清楚的事情,但他卻突然仰望天空,錯過我了,彷彿電視廣告的劇情,那瞬間,我笑了。

  在隔壁排的攤位買了幾袋戰利品,特別有一排手折藤蔓造型的衣桿吸引我視線,木頭衣架托掛著變形蟲紋路的滿圖洋裝,我覺得那像此刻我看出去的世界,車水馬龍間有太多看起來差不多的人,穿著相似的套裝,頂著相似的髮型,五官操弄著相似的妝容。回家後我才發現那件變形蟲洋裝有太多瑕疵,但看不出是故意還是特色。

  四季又輪過一回,我仍舊啃咬我的指甲。

  在家裡的小孩之中,我是看似最高挑醒目,但也可能是最不值得被注意的,才放任我有一大堆壞習慣存留至今吧!

  我徜徉在不被聚焦的圈圈裡,怡然自得過了好幾個年頭,我從不真正逞強,也不真正示弱,甚至沒有人懷疑我是虛偽的,我一舉一動都能自然呈現。

  能真誠的為某人的謊言而微笑,或無視誰的悲傷而狂喜,很瘋狂吧!從另一個角度看,黑白交錯,曖昧不明的灰色地帶反而能夠擁有更多的知音,畢竟絕多數地球人,雙腳都是踩在灰階上,不然你就是怪物。

  當我聽見對方滔滔不絕的描述,卻因為一句失真的邏輯壞了整篇大論,以前的我或許會苦惱,生氣對方為何要說謊?但知道嗎?說謊的人很脆弱的,因為他們會以為天衣無縫,即便那謊言高端或愚蠢,賭的是人們的教養與客套,謊言禁不起過重的質疑或納悶,那會讓他們失控,於是大多數的人選擇微笑,再善良一點的會體諒那些不坦白的橋段,甚至為那些謊話製造各種藉口,多餘的溫柔。

  而後,我發現自己偶爾也會做出同樣的事情,說著無利已,亦無益他的謊言,這著實令人費解,但其實也就是成長後的人類擁有的共同防備機制,渴望被了解,也害怕被了解。

  他是一個沒有秘密的人。這大概是我聽過最可笑的一句話。就連嗷嗷待哺的幼兒,也懂得使壞引來大人的注意。

  朋友的小孩都喜歡我,因為他們知道會有糖吃、有手機玩,然後在爸媽制止教訓的時候,小孩會拉著我衣角,或扁著嘴淚眼汪汪向我懇求,在人性未成熟的階段,求生本能已在羊水裡養成。

  無知是最無限的潛能。

  最傻的情人,追求著唯一,那些重申能為對方傾盡所有的人,都在貪圖一份唯一,但他們真的傻嗎?不過就是融入自己世界裡的劇場,倘若沒有人說他們傻,那反而太失敗了。越傻,越彰顯付出的質量,我們應該讚美。

  你若能追尋,又何必談命運?隔壁鄰居的母狗自從被拴鎖上頸鏈,就知道失去性別的意義,在我每晚回歸的時候,搖搖尾巴,討得片刻摸頭,尾隨我到門口的第一個階梯,其實沒有什麼意義,因為那已經是鏈子長度的極限。翌日的早晨,牠目送老人家出門運動,中午到黃昏得陪孩子們玩耍,再聽聽附近圍聚婦人家們的八卦家務事,或許在夜深人靜的時候,還得陪著誰抽完半包惆悵牌香煙,牠辛不辛苦啊?貪圖的,不過是一個安逸的日常,和一聲好狗的讚賞。

  前些日子,我發現母狗不在了。

  昨日不見的?還是前日?我摸過牠的頭,背著狗主人賞過幾次零食到牠鐵盤裡,但牠為何不在了,我似乎沒聽著誰說。過幾天,門口換了別條母狗,對陌生的我怒吼一聲,喝住了我的腳步,原來是我手裡提的鹹酥雞太香,差點讓牠成了一條不聽話的壞狗。

  我扔了幾塊骨頭,從此牠再也沒吼過我。

  我想當個好人,牠想當條好狗,即便那都是在別人眼中。

  身為凡人,也有超人的日常,分生於時刻縱橫的情節裡,努力討好別人,再回頭討好自己,可謂完美的平衡,難道不是嗎?

  世俗之道,是該偷取半晌小空間,聽上一輪悠然輕快的爵士樂。

  你問我為什麼喜歡爵士樂,那麼,可能得聽我說上一整夜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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