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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兩個人在一起,訴求還是速求?    文/CT.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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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距離情人節只剩下幾天,你找好一起過的人了沒?

  『當然是我新鮮嬌嫩的新男友(女友)啊!』

  『不就我那老傢伙還有誰?』

  『我看看我的手機名單一下,還沒決定。』

  『到時候去夜店物色好了。』

  『我得上班,忙完我都累了只想睡覺。』

  『情人節?那是什麼東西?我沒那習慣。』

  光是一個簡單問題,我得到這麼多的答案,也可以看到很多種表情。

  當有人問我什麼時候要定下來的時候,我說隨時都準備而且歡迎,這答案從二十歲到三十歲都沒變過,可天曉得這中間我換了幾個對象,也有些我實在無法稱之伴侶的風景,部分朋友對於我想定下來的說法越顯質疑。

  身為人最大的好處是什麼你知道嗎?就是上面幾個答案,你都可以發生,而且一年有三個情人節,在你有生之年絕對可以創造更多的答案。

  對於愛情長跑的種族在此我仍深感佩服,佩服一部分的忠貞不二,還有一部分的擦嘴高手,更有一部分的幸運兒擁有半盲的情人。

  無論哪一種,即便是運氣也算本事。

  不同年紀的時間,對於定下來這件事我都沒有任何疑慮,但為何還能未婚到現在?

  嘿!我想吃牛排,就不會走進小麵攤。

  首先,犯賤的習慣不是人人都有,實在沒有辦法接受你對我不好我還要討你歡心的相處關係,要能讓人這麼賤,也得要我真的愛你愛到放不開你,而且這個愛很卑微也很基本,愛一個人是需要消耗心力跟時間的,而這兩樣東西都很珍貴。

  聽起來很現實,但尋找對象本來就是需要被物化分解的,還可愛的有相當程度的邏輯。

  我肚子餓了,所以得找食物吃,但我皮包有錢,我當然可以選擇自己愛吃跟想吃的。

  眼前這個人,他很善良值得依靠,可是他不夠「浪漫」,對未來也沒有任何「想像力」和「執行力」,但括號內容物卻是我想要的,那麼這個人我就知道不會是我要定下來的對象。

  而另一個人,有高端的收入或穩定的職業,這或許加分,為什麼或許?因為這兩樣不在我熱切的順位裡面,若恰巧他有些令我激賞的其它性格,我們通常都怎麼跟朋友說的?觀察看看,相處起來可能激起不錯的火花也說不定。

  再來,這個人的種種條件,對我而言只有一半的好,可在那當下,我單身又恰巧有些貪玩的空閒,如果他也不是什麼老派正經的傢伙,那麼當個玩具來測探自己的性吸引力也不是不可。

  畢竟兩個在一起這件事,只要還沒跟金錢或婚姻扯上太多干係,任何人都可以揮揮衣袖一走了之,決定還不需要雙方妥協才能實踐。

  倘若二十歲的愛情充滿夢幻和感覺,三十歲的愛情則可能理智過於多餘,年輕靠吸引,中年靠分析,說穿了要能吸引,或能納入理智顯微鏡,不都是因為對方擁有的那些『條件』嗎?

    我不想隨便把兩個人兜在一起就說成是喜歡或交往,等級不到,充其量就是從口袋掉出來的一元銅板,掉的人沒發覺,看到的人還不見得想撿。

  我找不到對象這句話別輕言說出,會被嘲笑的,嘲笑的不是你的容貌或條件,而是這種討拍模式太沒技巧,馬路上一堆都是人,不出門網路也夠發達了。維持自命清高者,更不可能說出這種話。安東尼那句名言:「我談過最長的戀愛,就是自戀,我愛自己,沒有情敵。」還沒人可以愛之前,你可以好好的愛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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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「你喜歡什麼樣的女人啊?」

  「有能力的女人。」

  「可是我沒什麼了不起的豐功偉業。」

  「你有。」

  「哪裡?」

  「照顧好我的心靈,就是你的事業。」

  瞧!愛人們的視角,從來都不是旁人可干涉的。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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